微信小程序备案 第1篇
注:所有上传材料大小应不超过2M,分辨率不低于720* 1280 ,仅支持JPG、JPEG、PNG 格式若想查看更多小程序备案材料示例,详情可查看文档
微信小程序备案 第2篇
1、未上架小程序
新增备案(首次备案):主体(个人、单位)首次向省通信管理局提出备案申请变更备案:更新已经完成备案的主体、小程序信息注销备案:注销已经完成备案的备案记录,包括注销主体、注销小程序和注销微信小程序
如你的小程序从事新闻、出版、药品和医疗器械、网约车等需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在履行备案手续时,应提供业务对应前置审批文件。相关类目参考如下:
微信小程序备案 第3篇
备案整体流程总共分为五个环节:备案信息填写、平台初审、工信部短信核验、通管局审核和备案成功。
小程序备案整体流程
非个人主体:
个人主体:
提示:选择地区、详细地址,请填写实际通讯地址。上传有效证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拍照件,请保持图片清晰完整、不遮挡关键信息/图像、边角齐全,证件有效期大于1个月。请对照证件信息如实选择、填写备案信息。
非个人主体:
个人主体:
提示:手机号码请填写主体负责人、应急联系人本人使用的有效手机号码,需保持电话畅通,不同人不能使用同一个号码。
提示:如你的小程序内容涉及前置审批相关信息,请上传有效前置审批文件并填写审批号/文件名。
非个人主体-手动填写小程序负责人信息
微信小程序备案 第4篇
注:若为新建企业或近期有做信息变更,可能会存在企业工商数据更新延迟的情况,建议过段时间(5~15个工作日)再进行重试,否则无法正常发起验证流程。
微信小程序备案 第5篇
1、《_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电信主管部门办理许可或者备案手续。
2、《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 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五条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申请经营许可或者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3、《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五条 在_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_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第十一条 拟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互联网信息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应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第十三条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在主页底部的中央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并在备案编号下方按要求链接_备案管理系统网址,供公众查询核对。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网站开通时,按照_备案管理系统的要求,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目录下。